昨日20:28,韩女士来电:今天碰到一件非常郁闷的事。早上8点多,我到萧山西河路农村合作银行的自动提款机上查账,查完就走了,一部白色三星手机落在了那里。20分钟后,我跑回去找,没找到。我报了警,警察调出监控,发现手机被后面取钱的男的拿走了。这个男的年纪很轻、个子很高。当时我打自己的手机,已经关机了。警察查到了他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但一直联系不上。
85100000热线王恒婷:韩女士42岁,萧山人。“我是做生意的,手机价格不贵,买来大概一千多,关键是手机里有很多重要联系人和生意上的文件,丢失了很麻烦。希望捡到手机的先生能把手机还给我,谢谢他了!”韩女士说。
萧山城厢派出所值班民警回复:韩女士丢失的手机属于遗忘物,我们已经做了记录,属于求助性质,不属于刑事案件,一般不立案。派出所已经通过银行查到了捡到手机人的联系电话,我们也会帮读者联系,看他是否愿意归还。如果不肯归还,只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