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山核桃的商户兼卖剥壳工具被专利厂家告上法庭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9-05 07:33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合作握手言欢

临安是著名的山核桃之乡。

最近,十几位商户却因卖山核桃的同时,还出售一把小小的剥核桃工具,被人告到了法院。原来,这把名为“整粒剥”的剥壳工具,是一家公司的专利产品,而这些商户出售的是冒牌货。

该公司将17位商户告到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控他们所销售的剥壳工具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这下,商户们急了:“不就卖了个几块钱的夹子么?怎么就侵犯商标了?还要赔钱?”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且在庭上被告丝毫不认为自己行为有失当之处。

杭州中院承办该案的民三庭法官,决定尽量通过调解处理案件。

他们赶赴临安,通过当地党政、司法机关及产业协会,向卖山核桃的商户进一步阐释法理,使他们意识到未经许可就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产品的行为,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同时,法官也继续做原告的工作,希望他们能做出让步。

最终,经法官努力,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每个被告各支付赔偿金600元,原告向每位被告提供正品山核桃剥壳工具一箱。

更让人意外的是,原被告居然还签署了销售同盟协议,原告授权被告销售其享有商标权的剥壳工具。

案子调解成功,纠纷变成了生意,法官多次接到涉案被告的感谢电话。

但杭州中院民三庭的法官们,没有就此停下。在临安山核桃即将进入成熟之际,他们以此为契机让商户们更多地学习相关知识。

昨天,法官们再次来到临安。这次,他们是来给当地的山核桃商户讲课的。

在临安市山核桃产业协会的牵头下,杭州中院民三庭法官给60多位商户进行了简单的实务培训。

法官介绍了当前市场经营者特别是作为销售者,比较容易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并就如何防范法律风险进行了讲析。“事前要预防,比如对产品提供者的必要审查,保留相关交易凭证等。”

法官还特别提醒,三无产品切忌销售,即使能提供完整的产品来源,依然要承担责任。

讲完课,有商户还咨询法官,淘宝网上自己拍的山核桃照片被其他卖家盗用了该怎么办?法官耐心解答。

法院还向商户们发放了“知识产权与市场”、“知识产权与网络”两本自编的普法册子。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钟法 记者 黄洪连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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