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去年中秋期间,在自己的《新闻速写》栏目每天推出了一则专题新闻报道,统一的主标题叫做“钱江十八秀”。
比如第一天的新闻是:钱江十八秀(1)钱江频道日活动今起倒计时;第二天的新闻标题就是:钱江十八秀(2)寻找钱江缘……
这组一共持续了18天、共计18条的原创新闻报道,惹来了官司。
一位来自绍兴的个体户罗庆(化名)最近把电视台所属的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起诉到西湖法院,指责电视台的这个“钱江十八秀”侵权了!
这是怎么回事?
开庭时,罗庆说,他在绍兴开了家叫做“礼仪十八秀”的平面广告策划部,而且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了“十八秀SHIBAXIU”的商标,电视台已经侵犯了他的注册商标专有权,也导致自己在网上的生意受到影响。罗庆要求电视台方面赔偿他18万元损失,还得在电视台和报纸上赔礼道歉。
电视台派来的律师答辩说,说电视台侵权,那真是太冤了——首先电视台用的“钱江十八秀”根本和罗先生的“十八秀”意思不一样,“钱江”是自己电视频道名称,十八秀是因为从八月初一到八月十八连续18天进行台庆主题报道,再说“十八秀”的字体跟罗先生的商标也不一样,也没侵犯到“十八秀”商标中电视文娱节目的类别,因为这是一档新闻节目,不是娱乐节目。
法院通过审理认定,虽然电视台的新闻标题(栏目)“钱江十八秀”确实跟罗先生的“十八秀”商标构成近似,但两者在服务类别上有重大差异。而且相关法规规定,商标中如果含有数量等字样的,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电视台的新闻标题,也不构成对礼仪服务策划部生意的影响,两者风马牛不相及。
昨天,西湖法院一审判决罗先生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