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暂住证为什么要收36元卫生费?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8-21 06:48   

昨日10:39,赖先生来电:我租住在皋亭坝,房东给我们去做暂住证,怎么还要收我们36元卫生费?不是老早取消了吗?还有地税发票开给我的,上面有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的章,很小很小的一个章,比一分钱硬币还要小!

85100000热线王艳:赖先生41岁,建德人。

上塘派出所回复:暂住证已经改为临时居住证,办理这个证是不收取费用的。

皋亭社区回复:这笔费用跟办临时居住证没有关系,是我们收的。外地人租在这里要付每人一年36元的卫生费。卫生费包括清扫费、垃圾清运费以及垃圾处理费。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管理局回复:去年,拱墅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和拱墅区行政执法局合并为拱墅区城市管理局。这个章是以前的。而地税定额发票上的章是印的,不是加盖上去的。地税发票是没有有效期的,目前社区还有这些发票剩余。我们已经跟区地税局反映,等新的发票到了,有疑义的住户可以拿手上的发票去换。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85100000热线王艳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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