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魏(化名)是丽水人,在滨江区的杭州江南实验学校念初中,今年刚刚初三毕业。
他成绩还不错,杭二中一直是他心仪的高中。
“他学小提琴,可以去报杭二中的乐团特长生,但他那时候非常自信,说不用走特长生途径,自己可以考进去。”小魏妈妈说。
去年7月2日,小魏初二最后一学期末时,一场意外烧伤事故袭击了这个孩子。
那天早上第二节课,小魏和同学在化学实验室里做实验,这节课要用到酒精灯。
化学课吴老师跟大家交代了下操作注意事项后,站在讲台前观察同学们的操作。
突然,吴老师看到小魏实验台上的酒精灯滑落,燃烧的酒精朝小魏身上泼去。
小魏的衣服上顿时烧着了一大片,同学们被这个意外吓到了,有反应快的同学,拿抹布浸湿给小魏盖脸。
吴老师则赶紧冲过去叫小魏把T恤脱掉。
衣服很薄,小魏还是被烧到了。经诊断,小魏“全身有多处火焰烧伤15%(Ⅱ度)”,肚脐以上一直到脖子都有大面积的烧伤,左脸、额头和嘴唇周边也有不同程度的烧伤。
小魏因此住院近半个月,此后又往返医院进行换药和后续治疗。
学校对这样的意外事故也没有经验。于是,小魏爸妈起诉到了滨江法院,要求学校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8万元、后续治疗费14万等在内总计39万元。
昨天庭审中,吴老师代表江南实验学校出庭。
吴老师说,看病的钱都没意见,但精神损失费和后续治疗费太高,学校也要和保险公司再进一步商量。
“儿子因为要压掉胸口的伤疤、保护新生皮肤,得穿两年的紧身衣!他小小年纪整天为这事儿烦恼……”魏爸爸说,“他那时候还很自信,说肯定可以考上杭二中的,中考前我再问他,他低下头说‘可能吧……’你说对他打击有多大?”
后来经过努力,小魏还是考上了杭二中。“感谢学校的培养。”魏爸爸当庭对江南实验学校的老师说。
经法庭调解,双方最终同意由学校赔付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