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被追究刑事责任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5-31 02:25   

昨天,余杭法院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刑事案件,该案是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行为入罪以来,余杭法院受理的首例案件。据悉,也是浙江省高院2013年4月17日出台入罪细则后全省首例案件。

被告人毛某、陈某夫妻二人在余杭乔司街道自行开设一家无证服装加工厂,从2012年11月20日工资发放日开始拖欠40多名工人的劳动报酬,并于11月27日以逃匿等方法开始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经余杭区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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