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过世留下存单这笔钱该不该给敬老院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3-05-21 06:02   

昨天早点9点,萧山区人民法院9号庭,北干街道敬老院把农行萧山支行告上了法庭。这家敬老院是萧山北干街道公办的,专门为农村五保户、“三无”老人服务的。

2004年时,有个叫张伟彤的老人住进北干街道敬老院,签了个协议,敬老院负责他的吃穿用,因为他说他没有子女,也没有任何亲戚,敬老院还附带了个条款,就是老人将来的遗产,都归敬老院所有。

张伟彤老人2007年年底去世了。工作人员给他收衣物,发现有3张存单。其中有张邮局存单,当时院长通过街道证明、入住协议取到了钱,是10000块钱,用来给老人处理后事、买公墓了。另外这2张存单,银行不让取。

农行萧山支行派了个女员工出庭说,“只要法院判决协议是有效的,我们钱照付。”这倒是给法院留了个难题——又要调查取证老人确实没有继承人,还得确定这份协议是当时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连同上周开庭的敬老院告工行案,法院两案一起调查审理,暂未判决。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萧法 记者 黄洪连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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