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还未来得及给新车上牌的余先生因在杭长高速公路驾驶小型客车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被高速交警当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经网上查询,余先生先前违法记分已经记了6分,加上这次的超速违法行为,累计积分达到了12分,高速交警当场扣留了余先生的机动车驾驶证。余先生从车上拿出一叠钱偷偷塞给了民警,被民警当场拒绝。
余先生很困惑:“记得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应该是只记3分的,这次我的车速是144km/h,限速120km/h,才超速20%,怎么要记6分的?”
高速交警解释,根据201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包括20%),一次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包括50%),一次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