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杭州支队昨天通报一起事故:前天22:40左右,沪杭高速往杭州方向,杭州北收费站减速匝道上,一辆牌照为浙AQ110B*号小型客车正常行驶时,碰撞一名在高速上行走的男子,男子当场死亡。据介绍,男子40岁左右,身上无任何身份证件。目前,男子的身份以及上高速的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速交警表示,这样的惨剧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据负责处理此案的潘警官介绍,在2012年12月11日,几乎是在相同的时间段,相同的路段,也发生过一起行人被撞死亡的事故。
据统计,自2012年1月1日至今,高速交警杭州支队辖区共发生与行人上高速有关的交通事故10起,造成9人死亡1人重伤,行人在事故中的死亡率达到90%,可以说行人穿越高速公路,九死一生。
高速交警介绍,行人上高速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有人为了方便找路,意图通过高速公路完成旅途,比如“驴友”;二是在高速公路附近城镇、村落生活的居民,为图方便横穿高速公路;三是某些非法营运客运车辆在行车途中上下客,致使乘客不得不在高速上行走,直至走下高速,这种情况在春运或者节假日大流量的情况下时有发生。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不允许行人或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因此行人上高速公路也是一项违法行为,交警可对非法上高速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处以50元的罚款。同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主车道上停车也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违法行为,危及的是整车旅客的生命安全,一经发现,高速交警将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驾驶员将面临驾驶证降级,并面临失去工作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