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上10点左右,西湖大道和定安路交叉口的西北角人行道上发现一具女尸。被害女孩23岁,湖北人。监控里看到,一个赤膊男子拿着尖刀跑过。
11月20日,嫌凶在杭州中级法院受审。他姓陈,22岁,江苏人,小学文化,没有工作。此前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事发时仍处在假释考验期。(本报11月21日曾报道)
陈说,他和被害女孩不认识,只是为了抢点钱花。当天他从女孩处抢了1900多元钱。
昨天,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撤销假释,陈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与原判剩余刑期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判令陈赔偿被害女孩父母经济损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