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塘中国黄金盗窃案开庭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10-31 02:39   

6月27日,转塘江口大厦“中国黄金”店失窃。失窃的黄金饰品价值从最初报案的73万,到后来被认定部分金条是黄金道具,总价降到15万(本报7月21日第五版详细报道),事情发生戏剧性转折。

昨天,偷黄金的支某在西湖法院出庭受审。

偷的是假金条,小偷窃喜

当天,支某逃到淳安,打开一看吓坏了——有5根金条!他吓坏了,挑了些小饰品卖掉后,其他就不敢动了。果然,被抓后,警方告诉他,光5根金条就值50多万,加上其他金银饰品,价值至少73万。

浙江之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雪源从公安机关抓获支某时,就介入代理该案。

“我头一次会见他,他说自己完蛋了,偷了黄金,这辈子要完蛋了。”那时的支某,整个人在看守所里变得麻木。

但警方后来鉴定结论显示,支某偷到的五块500克“中国黄金”金条实为铜镍合金,价值仅1000多元。杨律师把消息告诉支某。

“真是假黄金?”支某窃喜。

杨律师冷静地帮支某分析:虽然你偷的金条是假的,但其他金银饰品的价值加起来也超过15万,数额还是不小啊!“按照浙江的司法规定,盗窃金额在10万以上的,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所以起刑就得10年以上。”

律师称他精神有些异常

昨天,支某当庭认罪。31岁的支某是杭州市郊的居民,瘦瘦的,愣愣的。

得知开庭,支某的父亲等亲人焦急地在庭下旁听。“我们家不缺钱,他这笔钱是赌博花掉的,不好意思向家里要,太糊涂了!”支某父亲说。

杨律师出示村委会的证明说,支某性格内向,自2004年起就周期性的有精神不太正常的情况出现,一般每隔一两个月,就要离家出走一趟。“2004年时他去杭州七院看过,但当时的治疗证明丢了,有这种毛病,谁也不想留下点什么被人知道。”

法官问支某,是不是这么一回事?

支解释说,“我就是心里有点压抑,就会往外跑一下。”

但公诉人并不认可这一说法:“他偷黄金时知道用帽子遮挡脸部,不被监控拍到。从这些情节来讲,他有主观意识。”

公诉人说,支某能如实交代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另一起在西湖银泰盗窃的案子,赃款也都退还了,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支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到13年之间。”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西法 西检 记者 黄洪连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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