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的婚姻,说散就散了。
徐先生(化名)已经48岁了,妻子余女士(化名)大他7岁。夫妻俩结婚18年。结婚前,男方是个未婚小伙子,而女方是位带着女儿的单亲妈妈。最近,妻子在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和徐先生离婚。
庭审时,法官发现徐先生和余女士婚后没生过孩子。“婚前我就明确我有女儿了,结婚后不可能再生的。”余女士说,但婚后丈夫就反悔了,一再要求她再生个小孩。余女士称,双方因为生孩子的问题,这么多年来一直在争执,以至于现在感情很差,所以要离婚。
徐先生同意离婚。
双方唯一的争执点就是房子到底归谁。
最终调解时,余女士最终同意把房子让给徐先生,自己得40万折价款。
庭后,徐先生向法官讲起了自己的苦楚——
年轻时,他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地和离异带孩子的余女士结婚,为此,和反对这次婚姻的朋友们都不再往来。
如今他年近50,继女的女儿都4岁了,虽然她们待他像亲生父亲、亲外公,可他一直遗憾没有自己所生的孩子,觉得愧对他的母亲。
法官劝慰徐先生,虽然你可能真的失去了很多,但也不是一无所有,至少继女和外孙女待他像亲生父亲、亲外公,有时候血缘关系并不是那么重要的。
徐先生点点头,“外孙女早上刚给我打电话,说‘外公你在哪里呀,我和爸爸妈妈星期天去看你,到你家吃饭。’她们还是把我当亲人的。”
法官说,徐先生的继女一家人知道父母闹离婚,但不表态支持谁,没掺和进这场离婚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