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博名誉侵权”第一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08-22 04:55   

杭州“微博名誉侵权”第一案

网民发微博称“一IT公司非法裁员”被指无中生有原告要求登报道歉,网民只肯删帖并网上道歉

微博言论同样需谨慎,微博用户要对原创内容负真实性审查义务

网民发微博称“一IT公司非法裁员”被指无中生有

原告要求登报道歉,网民只肯删帖并网上道歉

微博言论同样需谨慎,微博用户要对原创内容负真实性审查义务

昨天,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名誉侵权案件,一位王先生因为发微博而被一家公司指控侵犯了名誉。这是杭州首起发微博引起的名誉权纠纷。

发微博称知名IT公司非法裁员

王先生是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的一名工作人员,新浪微博上的网名叫“柚总”。起诉他的是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IT业界知名企业,要求王先生赔偿25000元退单损失,并连续60天在腾讯网、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及王先生自己的微博上,省级报纸显著位置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事情起因于7月8日王先生的一条微博:“[杭州也有三一重工]浙江盘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半年内非法裁员二分之一,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裁员500余人,未予以一分钱补偿。裁员同时利用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补贴政策漏洞填补用工缺口。劳动监察不作为,投诉无回复。果断转起来!”

王先生把这条微博@(抄送)给杭州多家媒体和劳动部门。

“我最早是在网上论坛里看到很多人在谈论盘石裁员,很多前员工拿不到补偿,本着扩散事件影响力,督促这家公司妥善处理好和离职员工的劳资纠纷的态度,才发的微博。”王先生说,他发布微博并无恶意诋毁之意,所说的事情也都是事实。

盘石公司称:

裁员一说无中生有

盘石公司律师出示一份文件称,公司是杭州市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所以才招收大量实习生。“我们没有裁员,更没有非法裁员。如果裁员,我们必须要去劳动监察部门备案。”

针对王先生提到的数位离职员工,盘石公司称,这些员工跟公司间没有纠纷。“王先生发布的不实微博最多被转发了70多次,导致公司名誉受损,此后不少客户要和我们解除订单,损失至少在25000多元。”

王先生却说,根据从劳动部门查获的社保数据证实,盘石公司年初的员工数是973人,而截至8月6日,已经降到505人。

“员工人数少了不代表是裁员。”盘石律师说,“公司今年转型,和百度的一合作项目取消了,所以人员流动比较大。”

王先生则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申请,希望法院向盘石公司的部分离职员工调查,证明他发布的微博内容是真实的。

王先生称:

微博可以删,登报道歉不可能

法官询问得知,王先生既非盘石公司的离职员工,也和盘石公司之间无业务竞争关系,双方本无关联。用王先生的话来说,他只是以一名网友的身份监督对方。而盘石公司却自称是“躺着中枪”。

“就现有的证据来看,这些微博对盘石公司的影响有限,但王先生发布微博的有些措辞严重了些,你们双方最好还是协商一下,协商不成不影响法院判决。”庭审后,法官劝导双方。

盘石公司表示,调解可以,王先生得删除那些微博,再选一家报纸登报道歉,还得象征性地赔偿一下公司的经济损失。

王先生坚持说,微博内容都是真的。“删微博可以,登报道歉肯定接受不了,顶多在自己微博上发布一个解释说明,并向公司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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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链接

新浪微博近3个月

接到不实信息举报881条

律师称,转发微博和原创微博承担责任大不同

根据新浪提供的资料,从今年5月28日到昨晚,微博小秘书这期间一共接到不实信息举报881条,其中完成判定880条。

根据举报规则,如果被举报的微博信息明显属于不实内容,则由新浪直接判定删除并扣除被举报用户的信用积分,如果微博内容模棱两可,则需要由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双方出示相关证据证明来答辩,并由新浪组织相应工作人员进行判定,类似于法院组织双方开庭审理的模式。

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娟表示,微博用户要对原创内容负有真实性审查义务。“发微博的人跟转微博的人是两回事,转发者只要说明出处就可以基本避免法律风险,而原创微博作者必须要有相关证据才能发布类似此案中的王先生这样的微博,否则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部分国内微博名誉侵权案件

一、3月16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江西省首例微博名誉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抚州名人雕塑园职工杨雯雯(化名)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原告《新法制报》记者吴清(化名)道歉,但吴清索要1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被法院驳回。吴清因为在微博上跟网友对当地一景点的评论不一致,而遭到网友人肉搜索和谩骂。

二、在药家鑫案终审后,其父药庆卫认为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产生仇恨 。7月31日,药庆卫(药家鑫的父亲)诉张显名誉侵权案胜诉。法院要求张显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30天时间内在微博上每天不间断对药庆卫发布道歉微博,不得删除,同时删除之前的造谣诽谤微博,另外张显须向药庆卫支付1块钱的精神赔偿。

三、据《南方都市报》4月13日报道,去年12月,在校学生晓辉(化名)通过微博发表了多张村干部砍树的照片,并配上带有侮辱性字眼的对白和评论,结果被6名村干部告上法院。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认定晓辉构成名誉侵权,判其向村干部书面道歉,其父母赔偿696元。

四、去年下半年,演艺圈两名女明星在微博上展开的“口水战”引起众多网民围观,并引起对双方感情纠纷的种种传言。据报道,3月29日上午,黄奕正式向上海静安区法院提交诉状,状告霍思燕名誉侵权。静安区法院已立案,但霍思燕方对此提出管辖异议的申请。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拱法 记者 黄洪连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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