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吊销了还醉驾 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5个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2-08-17 06:58   

萧山人方某40岁,杭州一家制罐厂厂长。今年1月24日晚上,老方在闻堰的亲戚家吃饭,喝了三两自制白酒。酒足饭饱之后,他开车去蜀山街道朋友家。在湖山路上,因为避让电动车,车子失控冲进花坛。路人打电话报警,民警赶到后发现,老方有酒驾嫌疑。民警要对他呼气式酒精检测,他不肯配合。最后,民警带他到医院抽血检测,确定是醉驾。2月17日,公安机关根据规定,对老方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此时,老方被取保候审,案件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没有驾驶证了,按理说不能再开车了,结果老方不仅照开不误,还继续酒驾。

7月10日凌晨,交警在滨康路西兴路口执勤,发现一辆小车开得有些不正常。拦下后,交警发现司机有酒味。

司机见状想逃,被交警控制住。交警一查,这个司机正是被吊销驾照的老方,而且上一次醉驾案还在取保候审阶段,这次抽血检查再次被认定为是醉驾。

昨天,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方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萧检 记者 黄洪连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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