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千岛湖镇的唐先生到派出所报警:5月底至6月初经熟人徐某介绍,到镇上一保健品店以消费返利形式,买了3000元一份和6000元一份的保健品,对方许诺按消费额的150%或170%返利,但没多久,店老板陈某等人就携款逃走了。
民警一查,原来今年5月底,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找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汪某某经营的保健品店,租用其三楼作为经营场所,并物色了做过传销的淳安女人徐某在千岛湖介绍投资者。从5月31日到6月3日,短短的4天时间,就有投资者共购买了687单,总金额206.01万元,其中340单没有返利。6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陈某卷款逃跑。
在这个过程里,一般消费者在陈某那里购买每份1000元、3000元、6000元价格不等的保健品,按当天消费实际份数,给予前一半消费者消费额150%-170%返利,而后一半消费者则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参与返利。就是说,如果当天有10人购买了价格3000元一份的保健品,则前5名当天即可分到至少4500元(每份)的回报。而这多出来的1500元钱是从后面5名消费者身上抽出来的,后面消费者的红利必须要从下一批消费者头上去赚来。如此循环,引诱更多的消费者上当。通过侦查,办案民警发现陈某等犯罪嫌疑人还先后在温州、浦江、建德等地用同样的办法骗人钱财。目前陈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