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酒驾案。
他姓孟,男,40岁,河南省某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2月21日,他来杭州参加培训。晚上和朋友吃饭,喝了二三两白酒。他平时酒量不错,以为没事,开着朋友的车去赶下一场聚会。
龙井路上,他被交警逮个正着。测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3mg/100ml,属醉驾。
因犯危险驾驶罪,他被西湖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1千元。
记者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这点常识都不知道吗?拘役一个月,时间上并不算长,但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旦触及刑事犯罪,马上就会被开除公职。这代价可是有点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