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姑娘签了协议
想反悔
承办此案的程法官:
作为担保人,李姑娘要对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黄名下没有财产,孙先生可申请对李姑娘的财产进行保全。申请诉讼保全后,这套排屋不能再交易。如果黄先生和李姑娘不按时还钱,孙先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这套房屋可能会被拍卖。
法院保全了
李姑娘的排屋
程法官:
在法院签订调解协议时,调解协议书上明确写着“本调解协议签字即生效”。这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哪能说反悔就反悔。
即便没有这份调解协议,他们之前的两份借条上李姑娘也都作为担保人签了字,也是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
如果黄还不了钱,那么李姑娘就必须要帮他垫付欠款。
但是,注意啦,这只是垫付,根据担保法,李姑娘可以向黄追偿,也就是跟黄索要她垫付的钱,如果黄不付,李姑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程法官:
根据合同法,如果当事人能够举证,借条以及担保确实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以非法手段获得的,那么这张借条及担保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当在一年之内及时行使撤销权,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好是事发后马上报案,公安机关会做询问笔录,进行侦查。公安的笔录能还原当时的基本事实,以后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证据。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不及时行使撤销权,等到发生争议时又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是没有办法认定你是被胁迫的。就像这个案子,口说无凭,胁迫一说很难让人信服。
胁迫签下的借条
有没有法律效力?
签字有风险
担保要想清楚
上城法院民三庭的朱法官最近也办理了类似一起案件。
被告是对母子。儿子姓林,母亲已经80多岁了。
去年,林找人借钱,林让母亲在担保协议上签了字,借了3万元。
借款到期后,林分文未还。
法院向母子俩送达起诉状副本,林不知去向。母亲泪眼汪汪跟法官说,她也不知道儿子去哪里了,她和儿子关系很差,当时签担保协议也是被逼的。“他半夜里拿着张纸让我签字给他担保,说不签字就不让我睡觉。”
朱法官说,如果儿子找不到,不还钱,那么这笔债款就只能由他母亲来还了。
朱法官:我真的要借快报跟大家提个醒:是啊,做担保很容易,签个字就好了,根本不考虑后果。很多小年轻爱给人做担保,有小兄弟找到他,说,我要借10万块,你帮我做个担保,签个字,我给你1000元。小年轻稀里糊涂就签字了,结果呢,小兄弟根本没能力还钱,这个钱谁来还?当然是担保人垫付了。
好多人签的时候无所谓,等被告到法院才急了,跟我们说:“我是签着玩玩的”、“我不知情的”、“我是被胁迫的”。你是个已满18周岁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啊。白纸黑字,哪里能当儿戏呢?就算是被胁迫,证据呢?或者你能证明借钱的人和债主是串通,是有意害你,可你怎么证明呢?举证很困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