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虚拟财物界定仍困难,买卖要走正规渠道
市民黄先生在工作生活之余喜欢打打网络游戏放松一下。上个月,为了参加游戏中的一项比赛,他从网友“小花心”玩家那花7500元买来几件游戏装备,钱是在网吧当面交易的,是为了省800元手续费。没想到,两天后黄先生再次登录游戏时,装备不翼而飞,卖家也联系不到了。
原来,该款游戏运营商开发了“被盗物品找回系统”,只要玩家能提供足够游戏资料证明物品属于自己,且没有通过系统交易,客服就会帮你找回“被盗”物品。黄先生报警,民警让他再找些证据。
回家后,黄先生把这事跟游戏里的朋友说,大家都义愤填膺地要帮他讨公道。没几天,就有朋友拿来了骗子的真名和照片。原来,“小花心”得手后不仅没在游戏中销声匿迹,还大摇大摆地宣传自己的光荣事迹,姓名和照片也毫不在意地给了别的玩家。
“小花心”姓冯,台州人,现在杭州上大学。在民警的询问下,冯某立马招供。他说最近手头比较紧,想弄点钱花花。据了解,冯某的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考虑到冯某配合调查,认罪态度良好,及时退还赃款且并未对社会造成危害,目前已取保候审。至记者截稿时,冯父仍在与黄先生就赔款进行协商,希望他能向法院出具《谅解书》让“小花心”免受牢狱之苦。
世界上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如韩国、日本、瑞士以及中国台湾、香港等地区的立法、司法都已经明确承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并用刑法加以规制,且已经出现了针对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刑事判决。而在我国,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问题,目前学界尚未达成一致的观点。
杨警官告诉我们,翠苑派出所一年至少接到一百来起有关虚拟财物的报案,在相关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他们一般都会进行立案侦查。但总的来说由于取证困难且骗子经常使用假的个人信息,受害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虚拟物品时还是首先考虑在官方的平台上进行交易。此外,也希望玩网游的朋友们不要沉迷游戏或者投入过多的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