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懂泥水工吗?肯定不懂的。但是上城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李军,最近倒挺像个泥水工。
去年4月份,家住大学路新村某幢7单元501室的张大伯因卫生间渗水把楼上邻居宋先生告上了法院。在法院里,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如果渗水点在宋先生家,则由他负责修补好渗水点。
协议生效后进入法院执行庭,法官李军从此就干起了泥水工的行当——负责监督601室是否维修好渗水点。宋先生此后多次配合法院执行庭要求,把卫生间地板撬开,补过堵漏,当时张大伯家确实不漏水了。
今年11月8日,张大伯又打电话给李法官说漏水了。宋先生则再次把地板撬开养水实验,结果连养3天水,楼下张大伯家也没漏过水。
前天早上,张大伯又打到李军法官这:“楼上又漏水啦,法官你快来看看。”昨天下午2点多,李法官和同事再次登门。我跟着法官到卫生间里看了看,水珠滴得都快连着了。李法官先去6单元602室,当场放水试验。水放了10分钟,张大伯家渗水无明显变化。
法官转到7单元601室放水。刚放了一分钟,501室大伯楼下喊了:又落雨了又落雨了!宋先生不同意:“我上个月养了3天水都滴水不漏,现在一放水就漏了?我不信。”
7单元601室水继续放,又过了10分钟,张大伯的卫生间却不继续漏水了。宋先生仿佛更确凿了:“现在为啥他就不漏了呢?”
法官告诉张大伯:“按照目前的试验,很难分出是哪家漏水到你家。做鉴定要12000元。”
张大伯摇头:“哪里出得起噶多钱……”宋先生更摇头:“跟我不搭的呀。”
李军叹了口气,今天这上上下下地爬楼,看来又白爬了,“只能继续查找漏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