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经营销售的是真药,在不具备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同样触犯法律。
27岁的小王,去年5月起至今年7月8日,从安徽老家来到杭州乔司,租房经营起药品生意。
小王每天开车进出,车子窗户全部用纸挡住,搞得很神秘。而且,经常有人开车来和他做交易。偶然一次,邻居看到小王的车上装满医用盐水,屋里架子上也摆满了药,一时起疑,报了警。
经调查,小王不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工商登记证》、《营业执照》等所需证件,非法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的药品、医疗器械,金额达到了290多万。余杭区检察院认为,小王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他存放药品的出租房,只有一个排气扇,通风设备很差,更没有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必须设备。
据了解,小王是从安徽某药品公司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发时被查获抗生素、葡萄糖、各类中成药等664种常用药品。药品主要批发给江干区、乔司镇一带的个体诊所。
尽管,小王卖的都是真药,但是由于存放条件不合格,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而且他还涉嫌经营限制买卖的药品,更会给患者健康带来很大隐患,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