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不多,但至少能给你们提供一点帮助”。昨天下午,杭州西湖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将2万元司法救助款送到一位车祸受害者家属手中。
2002年9月一个晚上,汪某骑自行车下班,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到,当场死亡。
肇事司机李某当时才16岁,还未成年,无证驾驶,他当场驾车逃逸,后来被网上通缉。
汪家一下子垮了,大儿子16岁,小儿子3岁。尽管法院在2004年判决由李父赔偿汪家13万元,但是李家根本赔不出来。
9年过去了,汪妻靠自己打零工的每个月2000多元,终于熬到大儿子大学毕业,自家欠下了一屁股债。
今年7月,李某在逃亡9年之后终于落网,以交通肇事罪被判三年。但是赔偿依旧没有着落。
公诉人联系了控告申诉检察科,希望能从司法救助方面帮助汪某的家属。控告申诉检察科经过一系列调查走访,认为汪某的家属符合救助条件,申请了2万元救助金。为了不耽误汪某家属的上班时间,昨天下午,检察官专门把钱送到了汪妻所在的工厂。
法院常见的司法救助有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指定免费辩护人等,检察院目前也逐步建立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生活特别困苦的;见义勇为的;还有当事人属于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特殊教育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等,都可以申请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