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花了一万三 还买了三千多元的宠物狗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2-14 04:07   

    昨天翠苑派出所抓回来一对小情侣,男的涉嫌职务侵占,将公司的货款汇到了女朋友账户,然后两人把钱挥霍了。两人十天就花了一万三,还买了条价值三千多元的宠物狗。

    男的姓周,21岁,建德人,租住在城西五联西苑,一直从事电脑相关工作。

    7月初,周在城西找了一家公司上班,从事电脑销售工作。多年工作经历,加上对电脑的熟悉,周的销售业绩相当不错,才进公司,就做成了几笔生意。公司领导对他也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过了半个多月,周又做成了两笔生意,同一家客户单位向他订了几台电脑,价值1万6千元。

    客户单位向周要汇款账号,周犹豫了下,竟给了他女朋友的银行卡号。

    回到公司,周对公司领导说,客户单位会将钱汇到公司的银行账号上的,过段时间就到账。

    几天后,领导问周,客户单位的钱怎么还没到账,周胡编了一个理由,搪塞了过去。

    8月1日,周的女朋友的银行卡上收到了6000多元汇款。

    8月6日,又收到9000多元汇款。

    两笔钱加起来刚好1万6千元。

    周收到钱后,便离开了公司,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公司见周没来上班,问客户单位的钱怎么还没到账。客户单位很奇怪,说,钱早就打到公司账号上了。

    公司和客户单位这才知道,这笔货款被周卷走了。

    公司报警。

    不久,周从家里得知公司已经报警,主动找到公司领导请求原谅,并承诺会将货款还给公司,求公司不要告他。并马上还了3000元现金。

    他说他家庭条件不好,又有女朋友,有时连饭也吃不上。公司领导同情周,没有将他送到派出所,但是案件已经立案。

    翠苑派出所茅警官说,被抓后,民警问他,为什么要卷走公司货款?

    周说,他和女朋友都是普通打工的,两个人钱不多,连吃饭都成问题才想到这一步的。他还说,女朋友是知道这件事的,当时,钱到女朋友卡上时,女朋友曾问过这钱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想利用工作之便,搞点钱用。

    警方问他,这些钱花到哪里去了?

    周不以为然地说,主要是和女朋友两个人花的,买了一条宠物狗就要3000多元,给狗看病又花了3000多元。剩下的两个人吃吃喝喝,买买衣服,就没了……

    茅警官说:“到8月12日,1万6千元货款,就被他们挥霍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了3000元……这哪是连饭都要吃不上的人做的事!”

    昨天,周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刑拘。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陈锴凯 通讯员 茅益成  编辑: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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