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本报报道了萧山区宁围镇一个十岁男孩的离奇遭遇:他被无奈的父母用铁链“禁锢”在家里。
那个家庭的境况确实令人担忧:苗圃中的一间棚屋,父亲因为车祸伤了腿至今没得到赔偿,养母打一天临工50元的收入杯水车薪,还有那个孩子,缺少关心,无人对话,不想念书,整天想着逃出那间工棚流荡在外。在与记者的对话中,他说得最多的就是“不知道”三个字。
热线响了整整一天:打电话来的读者除了同情,都还想帮上一把。也有人提出,想替老马养了这个孩子。
律师打来电话:老马除了工伤,还能做伤残等级认定
萧山湘湖律师事务所蔡律师是第一个打进热线的读者,她的意思是想了解下情况,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给老马提供法律援助。
老马的车祸发生在两年前,据他自己说,是下班途中被大货车压了脚。
蔡律师说,如果是正规劳动关系,下班途中出事也应该算工伤。只要获得工伤认定,就可以谈进一步的赔偿和补助。
从报道看,老马已经不再工作,伤得也比较严重,那么除了工伤认定,还可以做进一步的伤残等级认定。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等。
如果有这些钱的话,老马回家应该不成问题。
老马说,工伤赔偿的问题,他正在与公司打官司,目前还没有判下来。
本报报道后,当地政府部门也已开始进一步了解这个家庭的问题症结。
收养孩子,要符合这些条件
收养孩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同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被收养者应当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
但是,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者,不受不满14周岁和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