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点左右,读者比邻打进本报85109999热线报料:“在东新路长德弄里,有一辆红色小汽车冲进店面。”
那是一辆红色的比亚迪小轿车,手动挡,车主是个二十多岁的姑娘,姓杨。在交警到来之前,小杨一直站在长德弄里32-34号“艺手遮天”美发店门口,一言不发。
下午4点30分,我们在现场看到,这辆小车除了左后轮,其余三只轮子都在美发店门前的两级台阶上,左侧车头紧紧贴着店铺的墙壁,车头、车身等均有损伤,车前,一只约两米高的招牌灯箱倒在地上,玻璃已经全部碎裂。
美发店的几个员工正绘声绘色向路人描绘事情经过:“下午3点的样子,我们4个正在店门口晒太阳,这辆车子从东边开过来,大概是想把车子停在店门前的那个车位。不知怎么的,就直接开上人行道,朝我们冲过来了。”4个店员赶紧避到店里面,只听见外头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等再走出来,放在店门口的一个晒毛巾的白铁管衣架已经被撞出五六米远,还有停在店门口的一辆电瓶车也被撞飞,还好那辆肇事的车子没有直接开到店里来,也没有人受伤。
店员还说:“司机大概吓坏了,从车上下来后,一直没说话,后来打了个电话给朋友,听说她的驾照才拿出3天。”
我们在比亚迪车子的后尾,的确看到一张“实习”标志,但小杨一直不肯说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交警最后认定,这次事故主要由比亚迪车主杨小姐停车时采取措施不当造成,她负全责,而事故产生的所有损失,即除了撞坏的电瓶车、晾衣架及玻璃灯箱,还有杨小姐自己小汽车车身、车顶、车门和车底的损伤,也全都由杨小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