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孕妇开了禁用药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1-24 07:14   

今年25岁的陈小姐把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孩子“打”掉了,原因是妇保医生在给她做检查时惊讶发现,她居然在注射一种对孕妇是绝对禁用的药品——左氧氟沙星,这种药对胎儿有极高的致畸作用,可是谁给她开的这种药方呢?陈小姐气愤地说,就是前几天去杭州某中西医结合诊所看病时医生开的,已经注射了2天。

而该诊所坚持说当时陈小姐根本没有说怀孕,医生在问询后才开出这种药,错不在医生。陈小姐悲痛之余把这家医院告上了江干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2万多元。

这个官司昨天又摆到了法官朱学军面前,真相是什么呢?

陈小姐说:今年7月28日,她因做过整形手术,脸部红肿,于是到这家医院就医,接诊医务人员并未进行任何体检,也没有询问原告任何病史,包括月经史、婚育史、过敏史等,就开出克林霉素及左氧氟沙星静脉注射,而且是2天的处方。

8月4日,陈小姐到妇保做产前检查时告诉了医生,医生分析,陈小姐这个时候正是胎儿神经系统等各重要器官发育时期,这种药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很高。

陈小姐说自己向来体质就弱,去年3月也怀过一次,结果自然流产。经过长期休养调理,好不容易又怀孕,却没想到这次毁在医生用错了药。万般无奈之下,陈小姐选择了人流。

杭州某中西医结合诊所坚决否认陈小姐的说法,在7月28日,陈小姐确实来医院看病,当时要求挂消炎针,接诊的是位副主任中医生,医生仔细询问了陈小姐月经史、婚育史、过敏史,陈小姐告诉医生自己末次月经是7月9日,这些陈小姐的病历上都有痕迹。

在确认陈小姐没有怀孕,根据诊断,医生才给陈小姐开具了相应药物。而且按照医院惯例,如果陈小姐说自己是孕妇,医院是从来不予治疗的,都是推荐孕妇去大医院就诊的。

医院认为陈小姐有些话自相矛盾,她是做了整形手术才面部红肿,既然怀孕了为什么要去做整形手术?医院认为陈小姐提供的怀孕流产病例可能有假。

朱法官希望给他们调解,但没有成功,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辛成 记者 娄炜栋  编辑:何鲁飞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