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姐今年5月做过一次鼻子整形,到7月时,脸上突然红肿起来。7月28日,她就近到江干区一家私营中西医结合诊所里看病。医生给她开了克林霉素和左氧氟沙星静脉注射,挂两天盐水。
8月4日,小陈去省妇保做产前检查,跟医生汇报情况时她提起了前几天挂过水的事情。医生说:左氧氟沙星你绝对不能用的,对胎儿有极高的致畸作用。
根据胎儿B超计算,7月28日时小陈已怀孕,并且是胎儿神经系统等各重要器官发育时期。医生说,如果小陈继续保胎,胎儿产出畸形的风险很大。小陈只好选择人流。
陈小姐说,去年3月她就曾自然流产,这次好不容易怀了又被迫人流,对身体伤害很大。近日,陈小姐把这家诊所起诉到江干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种损失2万多元。
小陈说,当时在诊所就医时,医生并没有询问她的月经史、婚育史、过敏史等,就草草诊断为感染,并开出孕妇禁用的药品来。
而开庭时,诊所却拿出一本写着小陈名字和个人信息的病历本说,接诊医生符合规范,已经询问了小陈的月经史、婚育史和过敏史,并且记载在病历本上。诊所称,根据小陈自述的月经时间推断,当时小陈是没有怀孕的。“按照惯例,如果我们得知小陈是孕妇,根本不会接诊,肯定叫她去大医院看。”
但小陈的病历怎么会出现在诊所的手中?诊所解释说,当时病历要还小陈,小陈说就丢医院好了,所以这才出现在医院手中。小陈对病历本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当时诊所根本就没有给过我病历。”
诊所坚持认为接诊过程没有任何过错,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