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春隧道逆行奥迪是货运司机擅自公车私用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1-12 06:34   

11月10日凌晨0时50分许,浙A07719的黑色奥迪轿车由庆春路过江隧道萧山出口逆向驶入隧道西线。行至秋涛路庆春东路口以西100米(庆春东路绿景路口)处,驾驶人弃车离开现场。10日晚驾驶人海某某到江干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本报11日B1版报道)。

据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该车逆向驶入过江隧道后,工作人员发现并采取物体阻拦措施。而该车在隧道内行驶的过程中,右前轮轮胎爆胎,但车辆仍继续行驶,并碰撞移动阻拦栏杆后驶出隧道,继续沿庆春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庆春东路绿景路口,海某某停车并下车查看车辆情况,然后弃车步行离开。海某某沿庆春东路机动车道向西行走至庆春东路双菱路口时,向一辆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口遇红灯等待的出租车司机打听修车事宜。

江干交警“122”巡逻车接到庆春隧道管理中心的报警后,迅速出警,对弃车现场及涉事车辆进行查勘后,将该车滞留至停车场。

涉事的浙A07719车为杭州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所有,驾驶人海某某为该公司合同工,从事货运驾驶工作。当天海某某未经领导批准擅自驾驶公车私用。逆行进入隧道违法发生后,海某某因急于驶离隧道,自称在隧道内爆胎也未察觉。海某某驾车行至绿景路口处停车后,下车查看车辆发现右车胎受损,即离开现场想法子找人修理。返回现场后,发现车辆不见了(因车已被交警的122巡逻车滞留并拖离现场),即径直离开返回住处。10日上班后也未向单位领导汇报,照常工作。直至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

目前,公安交警部门已确认海某某在隧道内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对其行驶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交警部门表示,将对海某某驾车发生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杭交宣  编辑:罗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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