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收到一封邮件 里面有一段很露骨的介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0-27 05:36   

    今年9月11日,一男子打电话报警,“我的手机被一个女的抢走扔掉了。”

    报警男子27岁。他说他在米市巷一家经济型酒店。

    米市巷派出所民警问他,手机是不是在酒店房间里被人抢走扔掉的?男子支支吾吾。在民警反复询问下,男子这才说出了实情。

    “我在网上收到一封邮件,里面有一段很露骨的介绍,说有清纯学生妹服务,还有一个QQ号,我加了QQ号,和对方约定到这里开房。我见到她吓了一跳,根本不是什么学生妹,反差太大了,起码三十好几了。我想,既然人都来了,也就不挑剔了。

    “本来在网上说好,服务多种多样的,但在酒店里她什么也不配合我,我生气推了她一下,她就叫来几个朋友威胁我,还把我手机扔了。”

    9月20日,警方查明,这是一个利用网络卖淫的犯罪团伙,窝点分别在百大花园和星河明苑两处。当天中午,团伙成员廖、廖的姑姑及廖的丈夫被抓。

    廖,34岁,湖南人。

    今年年初,廖开始在百大花园A座某室从事卖淫,嫖资和老板对半分。老板是通过网络给她招嫖客的。

    今年5月,老板不做了,廖把这儿的“生意”盘了下来,包括之前老板找的负责在网上发布招嫖信息的“上家”及用于联系嫖客的4个手机号。

    “上家”每天在一些本地的QQ邮箱和各大论坛发布嫖娼信息,内容大致为“想要一夜激情,就与我联系”之类的挑逗露骨的言语,并附上QQ号或手机号码。

    有人联系,谈好服务内容和价钱,她就上门服务。

    每个月,单4个手机号码的费用就达一万二千元左右。

    因生意好,在另一处卖淫的姐姐也过来帮忙。廖还招了个22岁的女孩,最后把40岁的姑姑也叫了过来。廖当了老板娘,平时出台的主要是廖的姑姑、姐姐,还有招来的那个女孩,但生意忙的时候,她也会亲自出马。

    9月份,廖的丈夫也来帮忙,负责给“上家”汇钱,照顾几个人的衣食起居。廖负责接嫖客电话,安排小姐赴约。

    目前,廖、廖的姐姐已被拱墅警方刑拘。其余团伙成员也依法受到了治安处罚。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见习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方向明  编辑:沈涛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