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大早起来,就看到了小悦悦离世的消息。虽然多少有些预感,可看到报道后,心情依然十分沉重。
任何关注“小悦悦”事件的人,看过那段现场视频后,都不可能不受到震撼。舆论普遍对那18名路人进行谴责,乃至于还有人动议将见死不救入罪。可是,问题真的这么简单吗?
小悦悦究竟是死于两名肇事司机的残忍,还是路人的冷血,抑或父母的监护不周,甚至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此前一天,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呼吁:我们每个人都要用“良知的尖刀”来深刻解剖自身存在的丑陋,忍住刮骨疗伤的疼痛来唤起社会的警醒与行动。这段话说中了一个事实,“小悦悦事件”的发生,和制度条件、社会环境以及每个人的道德意识都有着直接或隐秘的关联。
事实上,人们很难判断,在那样的具体情境下,基于对现实生活的体会,自己会采取什么行动。更准确地说,在那种情况下许多人都会做出对自己较为有利的选择,除非制约条件发生了变化。
我相信那两名司机并非真的那么冷血,碾压女童后会如此心安理得地扬长而去。排除他们真的没察觉压到人的因素,让他们这样逃离现场的原因是什么呢?试想,如果撞人逃逸在法律上是重罪,他们敢这么离开吗?
我相信这对父母肯定非常疼爱小悦悦。可为什么,他们会放任让两岁女童在那么纷乱复杂的地方走动?这是因为他们对周围环境熟视无睹,还是缺乏监护意识?如果法律规定,若干周岁以下儿童在家里和公共场所必须由成人陪伴或看护,他们还会这么做吗?
那18个人经过那里,为什么他们却选择了离开?如果他们在现实中经常碰到的都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的场景,法律制度也能够很好地保护行善行为,那么他们的选择会不会不一样?
我注意到一个现象,每回报纸、电视上报道哪里发生灾难,哪里有人因无钱治病陷入困顿,许多人都会热心参与。例如在“吴菊萍事件”中,有人甚至坐飞机到杭州送钱。这和现实生活中人人自顾不暇、甚至不无冷漠的状况似不相同,让人怀疑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中国。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这恰是真实的中国。中国人并不缺乏爱与善,只不过因为上述慈善行为大多数是单向行动,人们不必担忧发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街头救助、见义勇为行为又不一样,有些人觉得需要考虑的不仅是能力,还要权衡利弊,防止惹祸上身。因此,人与人之间不得不筑起一道高墙,而墙一边挡住了外界的威胁,另一边却也扼制了自己的良知。
人行善的冲动和逐利的冲动一样,都是人性固有的特征。只不过在特定环境下,一部分人为了“自我保护”,选择了扼制、掩藏这种行善的冲动,借以远离是非和陷阱。小悦悦躺在路边,只要有人伸出援手,也许后果将完全不一样。可这咫尺之间,却横亘着一道巨大的鸿沟。跨越这道鸿沟,需要搭建一座人性与制度的桥梁。这座足以修复社会道德缺失的桥梁,显然光靠谴责这些路人是难以实现的。
此时,我们不仅需要一把“良知的尖刀”,付出刮骨疗伤的创痛,还需要唤醒被扼制和掩藏的良知,搭建一座符合现代社会特征的桥梁。这座桥,必须以公民意识和现代法治为基石,才能确保不会崩坏。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告诉小悦悦:这个世界终究会变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