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的真钻戒 周日 10月9日 嘉兴海宁法院
41岁的海宁人薛根(化名),因盗窃、嫖娼先后被治安拘留、劳动教养,至今仍是光棍一条。
今年6月10日上午,他又悄悄溜进邻居家中,拎走了一只包,内有现金1300元和一枚戒指。
他随手扔掉了包,拿着现金和戒指来到路边的一家打金店,当掉了戒指,300元。这些钱很快被他花掉。
邻居发现家中被盗后,怀疑是薛根干的。薛根倒也大方承认了,他没想到的是,那枚戒指是货真价实的铂金钻戒,价值15000元,“我想着还了戒指就可以大事化小了”。
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当戒指容易,赎戒指就难了。打金店不是当铺,他手上连张当票都没有。
“打金店老板骗我说戒指是假的,我相信了,便卖给了他。可是后来我去赎戒指的时候,他不承认,我们争吵起来,他就报警了。”薛根说,于是他又站上了法庭。
记者郭婧:东西偷了就是偷了,你还或者不还,罪就在那里。
承办人宋法官:判处薛根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