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傍晚四五点,他开车去九堡宣家埠的亲戚家吃饭,在三区农居房前的村道上,一只褐色的贵宾犬突然跑出来,被车撞死。
小狗的主人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见小狗死了,一脸伤心地蹲在地上。“这只贵宾是买来不久,不怎么听话,它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就被你给撞死了。”
“那你说怎么办?”开车男子问。小伙想也不想伸出三个手指头,“这狗买来3000,你赔我3000。”
男子不肯,只能给400。
小伙说,自己的狗是有证的,只是没有拿出来而已。双方协商无果,男子提出打122。
交警赶到现场进行调解,但双方都觉得对方提出的补偿金额与自己的期望甚远。交警开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这起交通事故属于交通意外,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并提醒车主,这种情况可以咨询保险公司是否予以理赔。
小伙子听说男子的保险公司可以赔偿小狗的损失,就要求男子让保险公司来处理这件事。男子也表示同意,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
这时,天已经暗了下来,男子的家人听说他出了事,都从家里赶了过来,和小伙子发生争执。
突然,男子的亲戚把小伙子推倒在地,打了一顿,小伙子报警,派出所将双方带回。小伙子受皮外伤,男子的家人在派出所押了3000元现金后被允许离开。
目前,双方都表示愿意冷静协商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