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兰特四脚朝天翻倒胖司机好像瘦了很多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10-10 04:58   

 交警初步调查后基本排除“顶包”嫌疑

读者 朱鑫华 摄

昨天1:15,朱先生来电:昨天晚上10点的样子半山那边有辆车翻掉了。这个车子是很快地撞在隔离带的一块大石头上然后翻掉的,就翻倒在斑马线边上,很危险。

郑亿核实报道:事情发生在10月8日晚上10点20分。半山路上的杭钢北苑宝岛眼镜店门口,一辆黑色的北京现代伊兰特,猛地撞上了中央隔离带的半圆形石礅,翻了个底朝天。

车内音响一直开着,发出蓝光。两个安全气囊全部弹出。左车头损毁严重,前保险杠也已经摇摇欲坠。

被车子撞上的隔离带石礅,整个翻了起来。石礅为半圆形,厚度约40厘米。从石墩边缘的痕迹判断,石礅原先埋入地下的深度约10厘米。

值夜班的几位杭钢北苑的保安见车子翻了,跑上去查看了一番。“车上就驾驶员一个人。驾驶员是个很高很壮的男的,蛮胖的,被困在驾驶座上了。”一位保安说。

几位保安说,驾驶员被救出来时好像没受什么伤。出来后,他很快就消失在围观人群里。

晚10点50分左右,一个小伙子出现在现场,称自己就是刚才开车的驾驶员。

边上围观的人有些纳闷。围观人朱先生说:“我记得车里拉出来的是个胖子,这个人瘦巴巴的,不太像啊。”

瘦小伙姓王,24岁,身材相当纤弱,身高也只1米70左右。上身穿黑色运动服,嘴里还叼着烟。几位刚才救人的保安见了小伙子,也是缓缓摇头,“刚才我们看见的好像不是这个人。”保安说。

晚11点多一点,姓王的瘦小伙打手机叫来了一位30岁左右的女子。

女子自称姓姚,长卷发,衣着得体。姚小姐说,自己是这辆出事伊兰特的车主。“姓王的这个小伙子是我认识的。当时是不是他开的车我不知道,我不在现场。”

交警调查后基本排除“顶包”嫌疑

通讯员杨洋、见习记者蒋大伟从交警和消防部门了解:10月8日22点33分,半山消防中队到达现场后发现,被困的驾驶员被先赶到场的杭钢专职消防队救出,起火轿车也被及时扑灭。

事故发生后,吊车到现场将事故车拖离,交警随即将现场的报警男子带回,进行询问并作笔录。

经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录像显示:从事故车上下来的男子与交警带回询问的报警男子的体貌特征较为吻合,且画面显示该车为避让其他车辆,猛打方向后撞上中央石礅。同时,交警已向附近医院进行了解,并无事故受伤男子前往救治,故基本可排除顶包嫌疑。

同时,交警在事故现场开展调查取证的同时,即对当事人抽取血液进行酒精检测,排除了驾驶人涉酒驾驶的嫌疑。交警经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录像进行比对,基本认定报警人即为事发时的车辆驾驶人。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调查中。如有现场目击证人,请向拱墅大队事故中队提供线索。

交通肇事顶包者也要负法律责任

前晚的交通事故,目前交警初步调查后基本排除“顶包”嫌疑。说起名气比较大的交通肇事顶包事件,不得不提到谢霆锋——

2002年,香港警察在巡逻时,发现一辆价值约200万港币的黑色法拉利跑车被遗弃在路旁,车已撞毁。现场人行道边,一段三米长的铁栏杆也被撞断。起初肇事司机不见踪影,但15分钟后,一位中年男子向警方自首。

深入调查后警方发现,原来当时醉酒驾驶出车祸的驾驶员正是谢霆锋,来自首的中年男子,不过是个顶包的。

当年4月13日,谢霆锋被廉政公署拘捕,以涉嫌贿赂及妨碍司法公正罪遭到起诉,一时间舆论哗然。

谢霆锋最终被判240小时的社会服务。

就交通事故中的顶包行为,我们请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瞿国伟律师做一些法律分析:

半山这起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判罚上属于行政处罚范围。假如事故中存在找人顶包的行为,肇事者就属于交通逃逸,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处200至2000元的罚款,15日以下拘留。肇事者也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警告,5至10天拘留,5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值得提醒的是,帮别人顶包的人也是要受到处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六十条,顶包者提供虚假证言,要处以5至10天拘留,200至500元的罚款。另外,前面提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也同样可以作为顶包者的处罚依据。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李龙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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