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骗婚,1.6万被行骗人花光,找谁赔?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9-01 06:54   

最近,富阳市公安局姚利民局长收到一封感谢信,感谢的是城东派出所协警赵永炳。

写信的小章姑娘说,8月16日晚上10点多,她在人民医院陪住院的母亲,当天傍晚,放在病房里的笔记本电脑被盗,里面有很多重要的资料。小章懊丧地说:“第一台电脑被偷,我报警后就没找回来,这次肯定也回不来了。”想不到30分钟后,她接到赵永炳的电话,说电脑追回来了。

原来,赵永炳看监控时就找到了线索。他是城东所便衣队的,长期和街面扒窃的惯犯打交道,在监控中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人姓汪,富阳市场口人。赵永炳马上通知队员去汪的住处,笔记本电脑就在里面。

富阳警方的追赃故事还有不少。

假“姐妹”合谋来杭骗婚

小李是重庆人,19岁,父母在富阳环山做临时装卸工,他则在里山打工。

他老家有个风俗,男女青年一般虚岁20就定亲了,小李很想早点结婚。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年龄相仿的云南姑娘小王,她还有个姐姐一起在富阳。

相识后,小李和王姑娘很快打得火热,一个星期就谈婚论嫁。

一天上午,小王的姐姐以家长身份出面了,说:“按照我们的习惯,你得给我们爸妈抚养费1.6万元,女儿养这么大不容易的。你把抚养费给我,喜酒可以慢慢商量。”

小李听了,马上回家问父母要。

老李一听,坚决不同意:“认识才一个星期就要结婚?你对她有多少了解啊?”

经不住儿子软磨硬泡,父母只得拿出家里仅有的6000元和10000元存折交给小李。

当天中午,小李把1.6万元给了小王的姐姐,说好晚上姐妹俩一起回家见他父母。

当晚,小王一个人来了,小李问:“你姐姐呢?”小王支支吾吾地说去办点事,小李一家觉得不对:“才拿了钱,人就不见了?”

一家三口“押”着小王到了场口派出所,要她当着警察,把姐姐的去向说清楚。

副所长裘福军接警,初查后发现小王姑娘虽然看着成熟,实际年龄只有15周岁!

“姐姐”的身份信息也是假的,破案变得渺茫。裘福军看老李夫妇穿得破破烂烂,满脸焦虑,原来1.6万元抵得上这家人一年的收入了。他联系云南警方查证“两姐妹”的信息,2个月后,在余杭抓到了“姐姐”,在场还有个姓张的男人,据说是她男友,也是重庆人,在余杭包了个工地,有点积蓄。

俩姑娘是云南人,但不是姐妹,骗走了1.6万元已被“姐姐”花光,这是一件赤裸裸的骗婚。

小张听了呆住,他不知道同居女友在外合谋骗婚。

裘福军决定做他的思想工作,但心里担心,两人只是恋爱关系,追赃的可能性不大,只能试试看。

小张被告知退赃就可以轻判。

裘福军继续做工作,从他们的感情入手,又让老李当面写谅解书,小张终于答应了。

钱追回来了,裘警官劝小李:“还这么年轻,结婚着什么急啊,好好工作,干出点样子来,自然会吸引女孩子的。”

一线民警:追赃是个良心活

“受害者对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期待,不仅仅希望能有效打击犯罪,也期待能尽可能地追回赃款赃物,挽回损失。”富阳场口派出所民警唐星明说,如果老百姓觉得报警没用,以后出了事也不愿意报警,导致社会治安环境恶化,这会是个恶性循环。

从今年5月开始,富阳警方采取多项措施坚持破案与追赃并重。有些案件的追赃甚至比破案还繁重,特别是外地的嫌疑人,本身就没钱,销赃后要追回的难度就非常大。

富阳市局推出了一系列细则,把侵财性案件的追赃工作列为警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发现有赃未追的,要给予案件主办人督察记分,并追究中层干部连带责任;追缴赃物有力的则在全警绩效考评中加分;追赃的考核对象不是个人,而是以派出所为单位,考察年度办案的案值总量、追赃数额。

“重视追赃,肯定会牵涉民警的更多时间和精力。但其实,一件事用心去做了,总会打开突破口的。”唐星明说,前段时间办了个假冒军人诈骗案,嫌疑人在银行把受害人的银行卡调了包,还暗中偷看了密码,骗走了19万,之后携款赴南京购买基金,“诈骗类的侵财案,我们会着重做银行问询工作,从嫌疑人的银行卡和开户账号里冻结资金,那19万最后都追回了。”

富阳警方介绍,以前,追退赃物赃款率为2%-4%,即被盗100元,只能追回2-4元,4月份的追赃率只有4.28%。通过多种措施,5月份至8月份,富阳警方侦破案件的涉案赃物总价值323万余元,追退赃物总价值159万余元,追退赃率达到49.23%,7月份更是达到57.85%。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王立平 唐星明 记者 孙磊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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