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富阳警方在“警民恳谈,问计于民”大走访及案件回访中发现,对于公安机关侦办案件,老百姓不仅希望有效打击犯罪,更期待追回赃款赃物。
为此,富阳警方把侵财性案件的追赃工作列为警务督察的重要内容,要求民警询问侵财类嫌疑人时,必须告知本人及家人主动退赃可能产生的法律效果,敦促家人协助退赔。对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时,一般情况下将其是否主动退赃退赔作为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办结后,还要求将追赃结果告知被害人,无法追回的,告知相关法律救济途径。
自4月份部署这项工作以来,追退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5月份至8月份,涉案赃物总价值323万余元,追退赃物总价值159万余元,追退赃率从4月的4.28%上升到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