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车祸引出一个身份谜团 他是谁?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8-31 06:47   

昨天下午,下沙交警大队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上周六晚上发生的一起事故。8月26日晚上9点,在下沙中心路“中顺物流”边自南向北方向,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电动车驾驶者头部受轻伤,而自行车驾驶者受伤较重,有生命危险,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经交警检测双方都为醉酒驾驶。

交警支队下沙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戚凌耘说,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醉酒驾驶、驾驭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然后按照事故伤亡程度进行调解,因为一般非机动车涉酒事故并无多大伤亡,所以主要是调解和赔偿为主。

但令下沙交警大队头疼的是,目前尚不能确定这位自行车骑车人的身份。现在这个人昏迷不醒,交警在他身上,找到一张第一代的身份证,经核实,身份证并不是本人。经多方查找,交警又联系上骑车人的工作单位——杭州某货运快递,负责人告诉交警,此人来这家货运快递已经两年多了,当初应聘上班时,用的也是这张一代身份证。被大家叫了两年多的名字,也与这张一代身份证上写的一样。

这个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用别人的身份证应聘工作?这一切都是一个谜团。

紧接着,交警部门又调查得知,这个骑车男子在公司里较为神秘,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素来都是独来独往。公司同事中也没有一人知道他的住处,工作两年多了,谁也从没见过他的亲戚朋友。而且,据同事们说,男子平时说的也是普通话,根据口音无法判断是哪里人。

不过,交警在其身上又找到一张两寸照,经对比确为本人照片。交警部门授权本报发布照片,寻找该男子的亲人和朋友,如果有读者知道该男子的身份信息,请与下沙交警大队直属中队陈警官联系,电话:0571-87283040。如果当时您是这次交通事故的目击者,也请跟下沙交警取得联系。

同时,交警部门还通过本报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后驾车,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受到法律处罚。如果非机动车的标准超标,达到机动车标准,还会按照机动车来处罚。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张谆  编辑:何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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