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意外撞死人的司机昨天受审 赔偿受害人100万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8-31 04:38   

    5月19日早上6:45,上城区光复路38号惠民苑小区内发生一起车祸。27岁的小伙子江某站在车外启动自己的马自达3,车子突然向前冲,撞倒站在车前聊天的徐大妈、沈大妈,车辆右侧轮胎从徐大妈身上碾轧过去,又向前撞上停在前方的两辆车后,才停下来。

    57岁的徐大妈抢救无效去世。

    事后查明,因为之前江把车子借给了亲戚,亲戚停车时手刹没刹,而且挡位挂在1挡,没有在空挡上。而小江在发动车子时,没经过检查,致惨剧发生(本报5月20日警戒线曾报道)……

    5月31日,江被取保候审。

    昨天上午,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江在上城区法院受审。

    开庭前,江站在法庭红色大门前,一言不发,眉头紧锁。他穿军绿色T恤、一条桂圆黄色短裤,脚上是一双白色帆布鞋,皮肤很白,微胖。

    他的父母坐在旁听席,一脸凝重。

    江是家中独子,他和父母都是下沙一所高校的职工,平时和父母一起住。因单位离家远,父母心疼儿子,四年前父母出钱给他买了辆马自达3。他每个月工资不到两千五百元,为节省油费,每个月只开四五次车,大多数时候都坐学校班车。

    一走上被告席,江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检察官说:“被告人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之外,违规操作机动车辆,致人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哽咽着说,他2007年考出驾照,非常爱惜这辆银灰色马3,开了4年跑了不到2万8千公里。事发前4天,他把车借给表弟用,表弟用完车后把车停在小区里。

    江大专学历,是学校的技术员,白天上班,晚上读夜校,成绩很好,每天都很晚回家。他的用车习惯是,人站在车外,先点火发动车子,然后利用这个时间擦拭挡风玻璃。

    5月19日早上6:45,江赶着带父亲去学校上班。父亲身体不好,前段时间刚做了脾脏摘除手术,晚上很晚才能睡着。他想让父亲早上多休息一会儿,就没有坐学校班车,准备开车上班。

    他同往常一样,站在车外发动车子,这时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车子手闸没拉,变速杆挂在1挡上,一点火,车子顿时冲了出去。

    “当时我整个人也被车子拖倒了,我右手拉着方向盘,左脚、膝盖、左手肘拖在地上,右手拉着方向盘的最下方,我使劲想把方向向左打,但还是不行,眼睁睁看着车子撞上了徐大妈……我无能为力……”说到这里,江泣不成声。

    事发后,江的父母四处借钱,赔偿了100万元给徐大妈的家人。还赔了一千元给受伤的沈大妈(构成轻微伤)、向撞到的两辆车车主赔了8000元。

    这场车祸,江家共赔了100.9万元。

    徐大妈的老母亲今年90岁,平日里一直由徐大妈照顾,女儿的死给老人很大打击。老母亲哭着打电话给法官,说自己虽然原谅江,但心里还是很痛苦。

    江没请律师,他哭着说:“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件事……这件事教育我,从今往后,做任何事情都要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来不得任何马虎,因为有些事情一旦做错就无法弥补。因为我的一时疏忽,造成了两个家庭的不幸,我对不起徐女士家人,对不起我的父母……”

    检察官认为,江认罪悔罪态度很好,建议法庭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对不起,我很后悔,我很自责自己对两家人造成的伤害。以后我绝不粗心大意,绝不。”小江抽泣。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小江的母亲呆呆坐在旁听席上,带着哭腔对我说:“谈了好几年的女朋友也吹了,工作也不知道保不保得住……”说完,她用手紧紧捂住了嘴,眼泪顺着脸颊滑了下来。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段静 通讯员 尚法 尚检  编辑: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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