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上不到9点钟,下沙中心路中顺物流公司边上,发生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双方都是40岁左右的男子,一个骑电动车,一个骑自行车。
事故路段较为偏僻,光线也比较差,几乎没有路人。翻车后,骑电动车的男子挣扎着叫了120,又报了警。
两个人都头部着地,经医院救治后,电动车男子头部外伤,做了及时处理,暂时没有太大危险,而自行车男子伤势较重,至今仍昏迷不醒。
随后赶到的交警给两人做了酒精检测,他们都涉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骑电动车的男子是一家货运物流公司的员工。事发当晚,老婆上夜班去了,他在家独酌小酒,之后骑着电动车去接老婆下班,不料半途中出了车祸。到医院治完伤,他打电话给老婆,老婆匆匆赶到医院。
昨晚,他的情绪依然没有平复,他说他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更加不知道是他还是对方出了问题,稀里糊涂就发生了车祸,到现在半边脸还是麻的。
为了救治骑自行车的男子,他已经垫付了一万两千元的医药费。
骑自行车的男子也是一家货运物流公司的员工,负责货物押运。
事发时,他和同事们一起吃饭,席间喝了酒,之后大家一起回到了货运部,有部分同事就住在单位里。
同事们一再挽留,让他在单位里睡一晚,他执意不肯,骑上自行车走了……
事发后,警方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张一代身份证和一张两寸照片。
因年代稍远,一代身份证上的照片已模糊不清,但仍能看出,他和身份证照片上显示的不是同一个人。他所在单位的同事们都说,他在单位工作两年,一直都叫许××,名字却与那张身份证上的一致,但没人知道他是哪里人,家里有什么人、在哪里,以及他在下沙的具体住址,只知道他的普通话说得比较标准。
警方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找到了拥有这个身份信息的人,但这个人还好好的,并不是出车祸的这个人。
警方表示,目前唯一能确认的,是那张两寸照片上的人,是骑自行车男子本人。
下沙交警大队民警说,有不少人认为喝了酒,驾驶非机动车是没关系的。其实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是违法的(处50元罚款),而且极容易对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
如果这几天家中有人失踪,或者有人知道这个骑自行车男子的身份,请尽快与警方取得联系,也请事发时的目击者能主动到下沙交警大队提供情况,24小时值班电话:(0571)8728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