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扭 离婚17年 前妻带着新老公冲回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8-23 06:47   

别扭 离婚17年,前妻带着新老公冲回来

19平方米的房子住两对夫妻

里房夫妻出入要经过外房夫妻的床

俞大哥住的里屋

前天晚上10:00朱鑫华报料:斗富二桥21号有间老房子,只有19平方米,这里住着一对夫妻。刚才,男人的前妻带着4个小伙子拿着一大堆家具要搬进来住,这怎么住啊!刚才双方还发生打斗。

19平方米的房子住两对夫妻

小营街道姚园寺巷社区的斗富二桥正在旧房改造,原本发霉漏水的老房子即将焕然一新。19平方米的老房子在斗富二桥21号的2楼,没有厨房和厕所,房间不大,却用木板隔成两半作两个房间用——

里面的房间大概有11平方米,有一张床、1台电冰箱、一张桌子和一个柜子;

外面的房间最多8平方米,横放的一张床约有1.2米宽,没有铺盖。床边是窗户,窗户下有个小小的柜子。柜子上还放着一些碗筷。床和柜子间的过道,只能一个人侧身过去。

俞大哥一直和现任妻子住在这里,他说——

17年前我和前妻(谢大姐)离了婚,她就搬了出去,我一直住在这里啊。这几天她(谢大姐)非得带着现任老公搬进来。昨晚,她带着4个小伙子来房间里,还搬来了床和箱子。哪有4个人住19平方米房间的道理?我当然不肯的。我便上前阻拦,可一个人哪里抵得过4个小伙子,不一会儿,一张大大的棕绷床就搬了进来!诺,外屋里的这些家具都是她昨晚搬进来的东西!

俞大哥指着外面房间新搬进的家具给我看,说话声有点大的。谢大姐一听在说自己,哪里按捺得住,赶紧跑过来拉着我解释:“我要搬进来住,他又不肯搬出去,我就只能住到外面这间了。”

谢大姐现任老公也凑过来:“我们搬进来后要把锁换掉,门封住,他进出房间都要经过我床的,多不方便,我们不肯的。”

房子是公房,房卡名为谢大姐母亲,但俞大哥也有居住权

为什么谢大姐要来抢前夫的房子?这个说来话长。

“我们1979年结婚,婚后经常吵架。她1993年底搬出去,正式分居6个月后,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因为这房子是公房,所以法院并没有对这套房子的归属权作出判决。”俞大哥说。

俞大哥叹了口气:“离婚之后,她就一直催我搬出去。可我也没地方去啊,我是入赘的。”俞大哥说,他每个月就1400多元的工资,家里也没有煤气灶,每餐只能用电饭煲烧面条吃。

为什么法院没对房子归属作出判决?谢大姐赶忙插话:“房子是公房,房卡上的名字是我母亲的,我当然要住进去。我自己现在都是租房子住的,为什么要给你住啊?”

“我有一半使用权的!我就不搬走!”俞大哥说。

原来,2009年谢大姐曾打算花9000多元从房管所买下这套房子,但按照程序,买下的话需要有俞大哥的签字才能拿到产权证。俞大哥得知,十分气愤,就上法院告谢大姐,法院最后判决是:俞大哥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有居住权。最后,谢大姐的房子没买成。双方吵得很厉害,每次见面都是不欢而散。

“很多次110也来了,我们也去社区闹了很多回。”俞大哥说:“可是房子的事,仍然一直没有解决。”

俞大哥达不到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昨天上午,记者尝试为俞大哥和谢大姐的事情作调解。话没说上几句,两人又吵得不可开交,都不愿退让。谢大姐说,这几年来,他们经常为房子的事情惊动110,来社区要求解决也不下5次了。

姚园巷寺社区主任宋燕说,社区帮不了他们的。“俞大哥达到申请廉租房的标准。社区没有义务来提醒他,只能由他自己来找社区,按规定申请廉租房。”

昨天晚上,俞大哥打电话给我:“我现任老婆在老家东阳有一套房子,我们还是不能申请廉租房的,我还是没地方住……”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实习生 缪子柠 记者 吴景伟  编辑: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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