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上午 晴 淳安检察院
眼看2011年的春节就要到了,小王囊中羞涩。
老王找到他,说找到了赚钱的好方法。
小王,男,26岁,淳安人,无业。
老王,男,36岁,淳安人,办假证为生。
老王出押金,让小王从杭州的一家车行租了一辆凯迪拉克。老王伪造了这辆凯迪拉克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车主的假身份证,小王在淳安一家当铺把车子当掉,拿到了11万元钱。
两人分完钱,小王很发愁:“租车行有我的身份信息留存,不还回去怎么行?”
老王掏出偷配的车钥匙,说当铺老板就把车停在小区车库,这个车库没有电子锁。“别担心,那老板绝不会怀疑是我们偷的,要是运气好,我们还能再敲他一笔。”
1月12日晚,小王把车开了回来,将车交还租车公司。
次日,当铺老板报案,在小区监控视频中发现了小王,两人落网。
两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淳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