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为了什么? 12岁男孩捅伤9岁女孩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8-02 07:15   

7月30日上午8时许,在台州经济开发区下陈街道挡角桥村一座老房子内,一个12周岁的男孩用榔头敲打9周岁女孩并用水果刀将其腹部捅伤。因伤势过重,受害女孩经医院抢救无效,在7月31日晚上10点多死亡。

两人在同一所学校上学

被捅的女孩名叫朱月(化名),四川安岳人,父亲朱朝国在台州打工。

下狠手的男孩姓唐,河南郸城人,上个学期才来到台州。父母也在台州打工。

当天上午,租住在此的张女士看到,十多米远的河对岸,有两个浑身是血的孩子。男孩拖着女孩往河边走。她立即喊杀人了。听到喊声,男孩被吓住了,又将女孩拖回自己家,并关上了门。

张女士立即告诉了几个邻居。

朱晓娟是邻居之一。听到这个消息,她心一沉,因为半小时前,妹妹到河对岸找女同学玩去了。

朱晓娟跑到河对岸。此时,小男孩已经躲进房间里。几经敲门,浑身是血的小男孩开了门。朱晓娟在卫生间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妹妹。

两个孩子都在同一个民工子弟学校读书,女孩二年级,男孩五年级。平时可能认识,但并不熟悉,两家也没什么来往。

朱朝国说,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小男孩会下此毒手。

警方说是男孩要报复女孩

昨天下午,台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说,警方到达现场后,迅速控制了小男孩唐某某,并立即和医院联络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抢救受害人。

警方表示,初步侦查,7月30日上午8时许,唐某某在暂住地附近玩耍时,看见被害人朱月一个人路过。因曾被朱月和其他几个小孩欺负,唐某某遂产生借机“报复”心理,假意邀朱月一起玩电脑,将其骗至自己的暂住地。上至二楼后,唐某某从房间内拿出一把铁榔头,趁被害人不备,用铁榔头击被害人头部,致被害人倒地。行为人唐某某见朱月倒地后头部流血并哭叫,害怕惊动他人,又从房间内拿出一把水果刀,持刀往受害人下腹部捅了数下。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朱朝国说,他家住四川省安岳县永清镇大岩村,有个二女儿叫朱晓红,2008年春节后来了杭州打工,给小妹妹邮寄过衣服作为生日礼物,听说她交了个安徽男朋友,然后便失去了联系。他希望二女儿看到报道后,跟他联系,电话是13566414790。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通讯员 何文斌 记者 孙自鸣  编辑: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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