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盗窃、赌博案。
被告人沈某,男,24岁,初中文化,无业,萧山人。
被告人李某,男,22岁,初中文化,无业,萧山人,两人是朋友。
2010年5月,沈和李都把各自父亲名下的一辆长城牌汽车抵押给放高利贷的朋友倪某,拿到几万元钱,两人吃喝玩乐,几万元钱很快挥霍一空。
之后,他们又去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本田雅阁轿车、一辆马六、一辆宝马,伪造了证件,以33万元抵押给倪。
倪问他们,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沈张口就答:“开赌场,放债。”他们还邀倪参观赌场。
赌场设在萧山进化镇的一个农宅里或者棋牌室内,每次倪前往,都能看到沈、李吆喝一群年轻人热火朝天地开赌。
每次,这些年轻人中都会有人输得很惨,向倪借钱,倪一共借了10万元钱。
其实,这些年轻人都是沈、李雇来的“演员”,每演一场500元钱,从倪处借来的钱都进了沈、李的腰包。
没过几天,倪发现,他从沈、李处抵押得来的几辆车都不见了。他质问两人,沈和李都承认,他们偷配钥匙开走了车,车已经还给车行。
两人求倪不要报警,陆续还给倪16万元钱。
2010年10月,两人又没钱了,故伎重演,租车去抵押,被识破后逃走。之后两人发生激烈争吵,李抢走车钥匙,回租车公司还车,想取回2万元钱的押金,沈报警。
沈、李以及众多“演员”一起被抓。因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案件被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昨天法官未当庭宣判。(段静 钟法 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