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恋伤不起 男友兴师问罪 女方最后答应恋爱损失凭票报销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7-05 07:29   

50多岁的男人发现40多岁的女友另有爱人,找到女方要求拿回“恋爱损失费”,而女方却要求男方拿出发票证明。

7月2日晚上9点多,东新派出所先后接到两起报警,报警人分别是一男一女。两拨民警一前一后出了门,结果在同一个小区同一户人家碰头了,原来这对男女各自报了警。为了处理这桩中年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民警一直忙活到了凌晨。

先报警的男子方某,50多岁,安徽人,在杭州打工。当天晚上,他一个电话打到东新派出所,说自己有事情要帮忙,但电话里说不清楚,请民警来现场解决。

第二个打进电话的是Q女士,45岁,杭州人,有套房子。Q女士说,一个男人要打她,请民警快来。

经证实,方先生和Q女士是“恋爱”关系,这事牵涉到一起“三角恋”。

Q女士,曾经有一次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又和一个杭州男人在一起好几年,但一直没结婚。

后来,这名男子就和Q女士住到了一起。因为男子中风过,腿脚不太利索,Q女士的小姐妹觉得他和Q女士不太配。

前不久,在别人的介绍下,Q女士和方某认识了。当时,Q女士没和方某提起自己有个同居男友,而方某对Q女士也比较满意。

两人发展迅速,见过几次面吃了几次饭后,就确立了恋爱关系。方某隔三岔五地给Q女士买东西,偶尔送点小钱。直到几天前,他无意中听说Q女士脚踏两条船……

找上门的方某撞个正着,双方自然吵了起来。方某认为,对方故意欺骗,可Q女士觉得,当时也就说交个朋友,买东西都是方先生自愿的。

双方翻起了旧账,方某更是当着民警的面一笔一笔算着双方恋爱期间的开销,总计4200多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争执了很久,经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和解,Q女士愿意赔偿方某损失,而方某也同意去家里找出当时购买相机、手机等物品时留下的发票。

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刘文逸 记者 朱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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