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普洱茶可以升值,年收益将不低于16%,只要签订销售合同,公司上市后还可以获得原始股”,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兴华等14人用这些听起来十分诱人的条件,在杭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1000余人深受其害。
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存款罪,依法批捕了李兴华等14名犯罪嫌疑人。
案发经过:“肥皂泡”套牢1000余人
2007年6月、2010年的10月以及2011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兴华为了达到自己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分别注册成立了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杭州鸿如茶叶有限公司和香港鸿如文化发展控股集团三家公司。
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间,李兴华又伙同董忠义等13名犯罪嫌疑人,在杭州先后以“云南鸿如”、“杭州鸿如”公司的名义,通过公共场所散发赠券和召开品牌推介会的形式,针对老年群体进行公开宣传。
他们告诉老年人,收藏普洱茶可以升值,而且保证年收益不会低于16%。购买后,只要把这些普洱茶放在公司,等着收利息就行了。
另外,李兴华等人还宣称公司今后将通过香港鸿如文化发展控股集团进行海外上市,如果和公司签订普洱茶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合同,就会按照合同中所购买的普洱茶数量配发原始股。
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李兴华等人在这段时期内共非法吸收了高达1.27亿余元的资金,1000余人上当受骗。
案件警示:高回报往往意味着高风险
检察官提醒说,当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犯罪大多存在隐蔽性强、欺骗性高、危害性大等特点,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销售商品、办理会员卡、认购股权等形式,以明显高于市场收益的高回报作为诱饵,有时还会通过频繁参加公益活动、慈善行动等手段来营造其企业虚假繁荣的景象,以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