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凌晨3点多,九溪派出所接到一男人报警:“我在出租车上,被一个拼车的女人抢了!”
民警到了现场,女的喊冤:“我没和他拼车!他不肯付400元小费,我从包厢跟到夜宵,跟得天都快亮了!”
男人41岁,姓杨,龙坞镇人。6月13日晚,杨在涌金广场的钻石年代娱乐城包厢K歌,女的陪唱。唱得差不多了,除了杨,其他人都给了小费,女人一直等杨给小费,杨说:“不要急嘛,小费不会少你的!”
唱完歌,一群人到“海底捞”吃夜宵。吃完夜宵,杨出门挥手打了一辆出租车。女人见状立刻跟上车,生怕他赖掉400元小费。在车里,杨亮了底牌:“你不如今晚跟我走吧?”女人不答应。
出租车开到钱江一桥下桥处,女人酒喝多了想吐,杨让的哥把车停这,付车费时,女人一把夺过钱,不多不少正好400元。
杨说,打110报警说被抢劫,是觉得给女人小费太多了,希望警察帮自己追回小费。
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