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6倍多 工程车撞人致死 司机和老板一个都逃不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4-19 07:58   

去年8月21日零时左右,杭州市古墩路与星艺街路口发生一起惨烈车祸,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当时,一辆工程车由北向南行驶到路口时遇红灯,前面有车子停下等红灯,而工程车见左转弯车道内没有车辆,就违章变更到左转车道,闯红灯直行。这时,一辆出租车正由南向北左转弯掉头行驶。工程车避让不及,撞了出租车后,又撞了停在非机动车道的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非机动车道上的一名推行电动车的女子当场死亡。

工程车司机姓熊,给老板徐某开车。交警调查后发现,熊某驾驶的工程车超载6倍多。

熊某说,他知道车子超载了,可是这都是老板徐某交代必须这样做的。

老板徐某也向交警诉苦,如果不超载,不仅赚不了钱还会赔本。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熊某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老板徐某指使熊某违章驾驶严重超载的肇事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也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起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昨天,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熊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老板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西湖区法院的这个判例,除了教育驾驶员以外,也警惕那些幕后老板,不能为了利益漠视法律,指使驾驶员违章行车发生事故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西检 记者 娄炜栋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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