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塘派出所沈警官值班时,碰到一名40岁的东北男人来报案。
男人个子蛮高的,体格不算很壮。他说,以前在白鹿鞋城做过生意,有点儿积蓄;后来在拱墅区一家桑拿房休闲时,认识了一个女孩,两人很投缘,好了一段时间,没想到,好着好着,就出事了……
男人继续说:“她和我一起住在我的房子里。出事的那天晚上,我们住的地方遭贼了,有人进来偷了我的手表,手表很贵的,要8万多元;睡觉前,茶几上放着两只手机,一只是我刚给她买的新手机,另一只是她用了很久的旧手机,结果新手机还在,老手机被偷了。”
谁知,家里遭贼后,同居女友也人间蒸发了:“桑拿房里找不到她,电话也打不通,关机了!出事那晚,我家门也没有被撬的痕迹,应该是有人用钥匙打开的……她有门钥匙的。”
男人怀疑:“是不是同居女友把钥匙给了别人,然后那人深夜潜入,卷走了昂贵的手表和旧手机?”
末了,男人说:“警官,其实我也不是想要拿她怎么样,我就是很希望你帮我找到她,我不为了钱,但她总要给我一个说法,不然,我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