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拿我的钱 还了我借给他的钱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3-19 06:24   

■民警值班日记

宗益忠(采荷派出所民警)

3月16日晚上6点多,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到派出所报案,女的穿着制服,他们是本地一家连锁餐饮店的员工,女店长指指身边的小伙子,说他的钱被人偷了,偷钱的也是他们店里的员工。

小伙子姓于,刚满18岁,吉林人,他说,偷钱的小伙姓李,他俩是老乡,也是好兄弟。

小于和小李是在北京认识的,三个月前一起来杭州打工,在同一家餐饮店里做服务生,平日住在单位宿舍,同来同往,十分要好。

今年3月,餐饮店的员工工资卡换了承办银行,到3月15日,员工们都拿到了新的银行卡——里面有当月的工资。

第二天凌晨,小于回到宿舍,把银行卡放在床头就出去洗衣服了,等洗好回来卡却不见了,而这张卡,他还没来得及修改密码。

小于说,他怀疑是不在场的小李拿了卡,哪料到没过一会儿,小李回来了,主动帮小于找到了“丢失”的卡。

这时候,小于放松了警惕,直到第二天到银行取钱,才发现卡上少了1500元钱,只剩下几百块,小李也不见了。

店长说,小李一个星期前刚刚辞职,留在宿舍也是为了拿了工资再走。

我做笔录的时候,小于说他和小李关系很好,又是老乡,但他对小李的个人信息知道得很少,全名是什么,是哪里人说得并不肯定。

他把小李当朋友,小李却不一定这样对他。前段时间我看到《都市快报》的一篇报道,提醒合租的人一定要当心,我认为同住员工宿舍的年轻人也一样,自己要多留个心眼。

再好的关系,私人贵重物品也要自己保管,银行卡不要随便放,最好不要用生日设密码,也不要透露给亲密的人,当然,在这个案例中,密码应该及时修改。像小于这样,拿了卡没改密码,当天凌晨发现卡出了问题,也不去银行确认,第二天下午才知道钱没了,傍晚6点多才来报警,都给嫌疑人留出了时间。还有,本单位的同事之间,基本的信息应该有起码的了解,尤其是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管理者,应该登记员工的身份信息后再聘用。

记者赵洁补充采访:

宗益忠帮我联系了小于,让我和小于聊聊细节。

小于说,他曾经借给小李350元钱,临走前,小李还了这笔钱,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钱其实是自己的,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发工资那天晚上我有个朋友过生日,衣服上沾了奶油,回宿舍是第二天凌晨,我想洗了衣服再睡,就把装卡的信封放在我枕头边上,写着密码的纸条也在里面。我在洗手间洗衣服,中间听小李说他要去买包泡面,20分钟后我发现卡不见了,就怀疑是小李拿的,正想去找他,他却回来了,我说我卡丢了,他说不会吧,很热心地帮我找,他在我的床上翻了半天,从被子里拿出一张卡,正是我丢的那张,我没再多想。第二天,他领了工资,还了我借给他的350元,还了店长的500元,还有一个同事的100元,就走了。他用我的钱还了我借给他的钱……”

这家餐饮店的店长说,小李年纪小,可能是一时想岔了,据她了解,小李在杭州有亲戚,家里每个月都帮他存工资,手头的零花钱比较少。小李平时就爱上网玩游戏、买买衣服什么的,有时候会跟同事借钱。

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