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您好,您喜欢旅游吗?”2010年9月的一个清晨,运河广场,几个小伙子拿着厚厚一沓纸,拉住几位刚刚晨练完毕的老人。
老人们都没有表示反感。于是,他们开始滔滔不绝:“我们是云南××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员工,目前公司正在千岛湖和袁浦的翠谷山庄开展旅游投资。我们的这项投资是专门针对中老年旅游的,只要你们与我们签订合同,就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旅游项目。比如说,你们在我们这里存1万块进行旅游投资,那么每年我们都按照18%的比率给您发放旅游消费券,也就是1800块旅游消费券。您拿着这个券,可以到我们联系的景点消费,每天旅游费用也就100块,可以玩好多天,您说多好啊。”
“消费券每半年发一次。如果您不旅游、不消费,那么合同到期后,我们就返还您的本金,1800块也折成现金发给您。存得越多,返还的比率越高,比银行划算。”
陈阿姨六十多岁,退休多年,她有些心动:“要是存两万呢?”
“那一年肯定有20%的返利!4000块!”
回家考虑了几天,陈阿姨到了年轻男子所说的公司办公室,销售部经理亲自接待,拍胸脯保证:“20%返利没问题!”。陈阿姨拿出两万元,当场签订合同,开始旅游投资。
2011年1月16日,销售部经理兰某在重庆被民警抓获。
这个公司在千岛湖、袁浦的“酒店投资项目”为子虚乌有,当地旅游管委会员工说,的确曾有人来谈过旅游开发,但之后再无下文。
像陈阿姨一样参与“投资”的老年人一共有135人,总计金额达人民币266万余元。
2011年2月21日,兰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下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