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男,20岁,湖南人,和表姐一起在萧山打工。两人都是租房子住,表姐、表姐夫租的是个两层的小楼。
2010年11月12日晚,周到表姐家玩,正巧撞见她把厚厚一沓钱放到一只黑色鞋盒里。放好钱后,表姐下楼做饭,周一人在房内。
四顾无人,周把鞋盒里的钱偷偷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再趁人不注意,将钱藏到了一楼厨房后面的垃圾桶里面,用垃圾掩饰,打算吃完饭后再带回自己家中。
吃过晚饭,表姐回房,发现钱不见了,马上怀疑到周头上:“你有没有拿我鞋盒里面的一万块钱?”
周死活不认:“谁知道你里面有钱?不要冤枉我。”
表姐报警,民警赶到,周仍然不认账:“我没拿!”
一万块现金在表姐的垃圾桶内躺了整整一夜。周打算过几天等事情平息了再把它转移走。
次日晚上,表姐两口子把周叫到他们家,再次问:“到底有没有拿?”
周心虚,终于承认,并把钱从垃圾桶里找出来,还给了表姐。
日前,因涉嫌盗窃罪,周某被萧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