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人不淑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1-02-24 07:00   

2009年底,22岁的湖北姑娘小秋在杭州开了家网店,卖服装,生意不错,网店信誉度很高。

2010年8月,小秋在另一家网店买了条裤子,和店老板谢某结识。谢某,男,22岁,湖南人。两个年轻人越聊越亲密,不多久开始互称“老公”“老婆”。

10月,谢某从湖南老家到杭州,两人见面,确定关系。小秋很兴奋地告诉妈妈,自己有男朋友了。

一天,谢问:“老婆,我准备和朋友开个实体店,现在还差一万多块借不到,你有没有?”

此后,小秋陆续借给他10700元。

10月29日,谢某在网上联系小秋,要主动还钱:“我用网银给你支付宝账户先充1万块……”

他先登录了小秋的网店店铺(他们彼此都清楚对方的网店账号、密码、支付宝密码):“晕,在别的电脑上登录需要安装个数字证书,没证书无法充值。你手机验证码报给我,不然不能安装成功。”

小秋报了验证码。

“单笔充值一万元以上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号码。”

小秋把身份证号也报给了他。

之后,他对小秋说,自己的网银U盾被锁住了,无法充值。“一会儿直接去银行汇款给你。”

谢某随后下线,把小秋的QQ拉到了黑名单,手机关机。

这时,谢某实际已经用小秋的店铺账号,申请到了7万8千余元的信用贷款,贷款经过身份证验证、手机验证码验证等,进入了小秋支付宝账户。

谢某登录小秋的支付宝,在他自己开的网店里买了一条男士牛仔裤,价格为110元。但他把运费改成了7万8千余元,加起来刚好是以小秋名义贷款的总额,78910元。

小秋此后发现被骗,报警。不久,谢某在贵州被抓。

昨天,谢因涉嫌诈骗罪受审。

小秋也来到庭审现场,金黄色卷发,娇小白皙,一直呆呆地坐在旁听席上。开庭前,她说:“只希望他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本案择日宣判。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见习记者 段静 通讯员 滨检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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